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法录帮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TAG标签:销售 伪劣产品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