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认定 法录帮 扰乱公共秩序罪 8.4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本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的关系。本罪是结果犯,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何为“严重情节”,有待于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TAG标签:信息网络 认定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