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司法解释 法录帮 扰乱市场秩序罪 1.8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二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TAG标签:证明文件 失实 出具 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