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

当前位置 /首页/住房保障/农村土地/列表

农村土地纠纷管理

农村土地纠纷管理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农村土地纠纷

尊敬的用户,您好!以下是华律网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特意为您推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禁止非法转让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