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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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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

本次登记主要是对二轮承包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不改变二轮承包时期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和权属关系。打个比方,相当于给农民承包土地办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

原来的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记载的内容简单随意、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有的地方农民证书已经遗失。这次所发的新证书,政府利用现代化科技,帮助农户进一步明确家庭承包耕地的实际面积,每块土地的空间位置,哪些人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给农户吃上定心丸。以上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