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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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一、北京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北京廉租房可以买卖吗?

廉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廉租房属于福利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没有独立产权的,只能按照规定租住,不能进行交易。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综上所述,廉租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其所有权是属于政府的,而申请到廉租房的人只是拥有其使用权。且廉租房没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期限,各地对申请廉租房都有一个标准,达到标准就可以入住,一旦某个标准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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