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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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

一、应该怎么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

应该怎么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

1、房屋的性质是可以通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体现出来的。商品房的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且产证附记页没有其他特殊房信息或产调备注信息中无其他特殊房源信息;

特殊的如:交易过一次的动迁房其交易性质也是普通商品房;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有“普通商品房”字样。

2、到交易中心拉取全套产调也能看出来是否是动迁安置房。

二、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1、土地来源的区别

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3、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5、交易限制的区别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享受权利的区别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就是以上几点,其中二者较大的区别是产权的不同。

三、安置房是什么性质?

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回迁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

置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所以,这个就是没房产证的回迁房。

所以,区分安置房和商品房,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当事人提供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如果安置房的性质和普通商品房都是一样的话,在产权证上就不会标注任何特殊房源的信息。还有一种区分的办法,就是到房产交易中心也能够查询出来。实际上,大多数的安置房在五年之内都是不允许对外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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