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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安置房政策 无锡

农民安置房政策 无锡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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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农民安置房的政策是怎样的?朋友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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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界定
  1、区位:年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严格按照《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基准价及补偿标准的通知》(锡建发号文)规定执行。今后每年由市建设、房管、物价、国土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科学提出调整建议,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于下一年月日起执行。
  2、用途: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上标明用途的,以“两证”标明的用途为准。“两证”标明不一致的或者未标明用途的,以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批准手续为准。非经营用房改为经营用房的,必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方可按照经营用房评估价的进行评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原房屋用途评估。
  3、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约上载明的面积为准;租赁合约上未标明建筑面积的或者合法的被拆迁房屋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并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