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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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所持股权给自然人

公司转让所持股权给自然人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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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将所持股权低价或无偿转让应如何缴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7号
)》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2、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3、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4、因此,自然人若低价转让股权有以上正当理由,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受让人后续转让时,因无偿取得未付出本金,应纳税额不得扣减,而应以全部转让价格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若非属规定之正当理由,则税务机关将参照每股净资产或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征收个税。


  5、若为无偿转让,法律暂时未明确规定,但根据行政机关“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受赠股权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处无明文规定,为个人理解。也有观点认为应参照低价转让的纳税方式进行缴纳。)


  6、若受赠者是法人,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接受捐赠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居民企业25%;非居民企业20%。

综上所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平价股权转让是不需要缴税的。需要注意的是平价股权转让情形的认定,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股权转让才能视为平价转让。同时还要分清低价、平价和赠送的区别。小编提醒,在认定平价股权转让时,最好先请相关律师指导,以免股权转让时出错。更多信息可以咨询我们律师36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