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费用未缴纳怎么办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3.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据前述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由当事人预先交纳案件受理费,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TAG标签:诉讼管辖 诉讼仲裁 费用 管辖权 异议 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