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连续审讯48小时吗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1.5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刑诉法》第117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TAG标签:检察院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审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