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1.4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前,已发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TAG标签:诉讼仲裁 民事行为 诉讼管辖 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