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空头支票的后果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1.3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开空头支票的后果的后果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TAG标签:后果 空头支票 诉讼管辖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