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护照办理资料

1、指定照相采集点采集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境)证件标准相片;
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3、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需提供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属组织、人事管理和行政隶属部门出具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5、经国家外经贸委批准的劳务经营公司介绍,提供劳务合作项目说明(签订的劳务项目、前往国家、派出时间以及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劳务经营公司印章,以及劳务经营公司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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