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几种情形 法录帮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7.2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情形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46条 TAG标签:减交 诉讼管辖 准予 诉讼费用 诉讼仲裁 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