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补办流程 法录帮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1.2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办证人凭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2、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TAG标签:补办 失业 办案流程 流程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