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流程 法录帮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6.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当庭调解;5、宣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TAG标签:开庭 流程 办案流程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