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起诉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要提交起码的证据材料
二、审查、受理。
三、开庭前的准备。
四、开庭。
五、上诉。
六、二审。
七、执行。
八、申请再审。
当事人确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错误的,有权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起再审申请,或者通过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再审时应当提出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将对该案重新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期间原生效的裁判仍须继续执行,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经法院复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地,当事人的申请将被人民法院书面驳回。当事人仍不服的,只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审查认为原案件处理有可能错误的,法院将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重新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诉讼的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