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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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一、要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不属于客观事实或者抽象的思想本身,比如说文字作品、美术作品。
二、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体现创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比如说对故事情节的安排、画面的布局。
三、要属于智力劳动成果,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简述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