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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发生软件著作权时应及时登记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连续的后30页文档,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
4.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的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5.源代码与说明文档都应标记页码
6、说明文档里如果涉及网址、人名等信息,这些信息一定要删除,因为审查的时候审查员可能会让你提供各种证明,极其麻烦。
7.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六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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