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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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含义

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含义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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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含义

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或初创性,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的含义是由“独”与“创”两者共同组成的。

1、“独”是指劳动成果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的结果。

“独”可以使从无到有的创作,也可以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创作,但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创作需要创作的成果与原作品之间有可以被客观识别的、不是他过于细微的差距。

2、“创”是指作品包含智力成果,能够体现作者独特的智力判断与选择,展示作者的个性并达到一定创作高度要求。但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创作高度的判断有所区别,英美法系的要求较低,而大陆法系的要求则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