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

当前位置 /首页/知识产权/著作权/列表

著作权的特点

著作权的特点: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
4、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5、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著作权的特点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TAG标签:知识产权 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