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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专利的期限怎么认定的?

一、对于专利的期限怎么认定的?

对于专利的期限怎么认定的?

1、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3、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二、有哪些情形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也是有保护期限的,但对于不同的专利所确定的保护期限就会不一样,一般有十年的也有二十年的,对于此期限都是从申请之日起进行计算,而且专利在保护期间也是需要缴纳年费,如果没有按规定的进行支付,那么此专利将不会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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