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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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限是不同的。
1、著作权《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专利权《专利权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3、商标权《商标权法》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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