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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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第一发明人变更

目前没有特殊的情况,如错填、签章存疑等问题,学生第一发明人变更不能轻易变更,难度较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贡献的人”,故发明人变更应依据发明事实,符合相关规定,而不应随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而变更。

学生第一发明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