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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按.摩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二、申请专利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

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新颖性: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的判断更多的是关注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虽然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但不一定就有创造性。

实用性: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一般是由公民自自己的发明创造所需要申请的,但如果遇到此专利的发明有违法法律的规定,或者是社会的公德;再者就是科学上的发明等等相关的情况是不会被授予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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