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当前位置 /首页/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列表

国家秘密可以转化为商业秘密

国家秘密可以转化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商业密码,每个公司都有自身的商业密码,这些商业密码是不对外公开,其他公司不能侵犯商业密码。所以,每个公司应做好保护商业秘密,选择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的处理


1998年刑诉法解释第62条规定:“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刑诉法解释第68条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不公开审理或者局部不公开审理两种方式。所谓局部不公开,是指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质证不公开,让旁听人员退庭,转为不公开审理。待相关证据的调查结束后,法庭审理再转为公开进行。

上述信息仅是刑事证据规则适用解读的冰山一角,实际的诉讼情形往往复杂多变。在刑事证据的采集、审查中,需要时时遵循相关的刑事证据规则,才能保证诉讼结果的公正可靠。如果您有需要了解更多的刑事证据规则,可以咨询律师365,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解惑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