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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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侵犯了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必然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对市场正常秩序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因而我国对于这一行为是给予了打击的。那究竟哪些行为才会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呢?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应该怎么判呢?

根据刑法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规定,自然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只是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构成作了一个简单而概括的介绍,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还会出现利用其他更为复杂的手段或方法来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而如何界定这些行为也不是依靠本文就可以解决的,具体的操作还是应该聘请刑事方面的专业律师,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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