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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处罚,能判多少年?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处罚,能判多少年?
律师解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明知”并不等于“确知”,只要行为人应该知道所销售商品是假货即可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行为人如果确实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则行为人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