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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商标做公司名侵权怎么办?

一、已有商标做公司名侵权怎么办?

已有商标做公司名侵权怎么办?

《商标法》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对于选择起诉的诉讼的,侵权赔偿额可以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也可以按照侵权人所获利益来确定,都难以确定的,可以请求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形按照法定赔偿标准来确定。

对于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如果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达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涉嫌犯罪的,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定或者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商标侵权行为可能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知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作出了三种确定方式,相应的最高人民法院制订的司法解释又将这三种确定方式予以了细化:

1、在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上,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商标民事纠纷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无法查明该商品单位利润的,按照注册商标的单位利润计算。

2、在确定“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上,《商标民事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量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3、在确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上,《商标民事纠纷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商标已经被注册的就不能再注册,若有注册成功的还进行盈利的,商标原有人有权进行起诉取得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身份名字,需要拥有人及时保护,并注意使用期限是否到期。侵占商标者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承担其严重的法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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