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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对方不赔财产转移的应该如何办理

一、商标侵权对方不赔财产转移的应该如何办理

商标侵权对方不赔财产转移的应该如何办理

如果对方以逃避债务为止的,将名下财产以不合理的价格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

但是,如果价格合理、且该财产未被保全的,则改转让行为有效,仍应由法院执行被执行人。

二、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侵权损失及获利计算问题

1、对权利人因侵权所导致的损失计算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2、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3、《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这类侵权的当事人员应根据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办理赔偿时,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实际损失和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自身的损失进行计算,要求这类侵权企业对自身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自身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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