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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转让商标注册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转让商标注册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转让商标注册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1、了解受让商标的情况。必须要清楚地知道受让商标的是否是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只有通过使用具有显著性才具有排他性。

2、核实商标转让人是否具备转让资格。如转让人是否商标权人,或者共有申请人是否经过所有商标共有人同意转让商标。

3、无效转让问题。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

4、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 驰名商标年限是多久时间?

驰名商标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届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后一般使用的年限为十年,如果商标的有效期到期后,商标持有人还有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意愿,可以向商标注册机构递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获得批准续展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