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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同类保护原则

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一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注册同类保护原则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六条

《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