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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完成后的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我们国家是具有一套完整的体系的,当然在这个体系的内部商标的注册也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当然,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完之后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商标注册申请完成后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后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申请完成后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是指商标注册已经得到国家商标局的审核通过了,商标已经是注册完成的商标,受国家商标法的保护  需要尽快领取商标注册证。  

带上相关证件(自然人需要身份证原件,公司需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介绍信)去北京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如果你是外地,可以委托北京的商标代理公司领取,需要出具委托书。  

其次,商标在注册成功后,要进行使用,否则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而丧失商标权。  

最后,商标注册一次使用10年,期满办理续展手续即可继续使用。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流程作出了调整,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二、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相同的商标是指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注册服务商标也应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本文介绍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办理途径、步骤、材料、规费以及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方式。

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是商标注册申请完成之后,意味着国家已经承认了这个商标,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了,这个时候应当及时的去领取商标注册证明。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其他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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