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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标和证明商标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一、普通商标和证明商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商标和证明商标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1、品质证明

证明商标最大的用处就是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的特定品质,而普通商标则只是该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同质性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2、申请主体资质

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对某种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测;而普通商标的注册人可以是个人或企业。

3、法律依据

证明商标申请时的法律依据分别为《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申请和管理证明商标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普通商标只须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和使用即可。

4、使用者

证明商标的使用者是该商标所指的某类产品或服务,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普通商标的使用者为注册者本人或企业。

5、失效保护机制

证明商标在失效后的两年内,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普通商标的保护期限仅为一年。

二、证明商标的特点包括哪些?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

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

从商标的分类上看,存在普通商标和证明商标之分,证明商标从注册程序、使用授权及保护年限上面比普通商标要严格。证明商标通常包括原产地证明及品质证明,在证明商标被注册后,只要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就可以使用这样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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