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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商标类似是否侵权

门店的话有单独的一个类别35类,如果所用的商标在35类没有注册你用就不侵权,而且建议注册保护。如果已经被注册了,那么在用就是侵权。商标第35类是指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对于是否侵权:最主要就是看:是否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构成侵权。

门头商标类似是否侵权

《商标法》

第5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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