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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犯罪行为的犯罪罪名包括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

商标犯罪行为的犯罪罪名包括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罪构成

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客体: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主观方面: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罪构成

1.主体: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罪构成

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

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仍故意伪造,或明知违反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委托合同的规定,仍然故意超量制造,或明知是伪造的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却仍故意销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方面: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难免会遇到商标犯罪的情形的,此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要慌张,如果真的是认定为犯罪的情形的话,要注意相关的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