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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利侵权怎么分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限定了以下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做法种类: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虚构、私行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虚构、私行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认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有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做法提供便利要求,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做法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致其他损害的。

商标专利侵权怎么分类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