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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

商标抢注的后果有哪些
恶意抢注商标将会面临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风险并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在先使用商标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被抢注后将面临使用范围受到极大限制,即只能在原有的范围和规模内使用,不得扩张使用,虽然对于其相同或相似的注册商标有在先使用权,但是该在先使用权是受到限制的,并且注册商标权利人有权要求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识。因此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标识作为商标应及时注册,当无充分证据证明未注册商标使用时间比注册商标申请使用时间更早的,还有可能面临侵权纠纷,因此商标抢注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还是未注册商标权利人均有风险。
我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下,该使用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我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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