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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

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

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而从领取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开始,男女之间就属于合法夫妻了,这个时候即使双方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也是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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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过去?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属于协议离婚,民政局开具离婚证明就是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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