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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证?

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证?

大家都知道,我们购买城市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对于广大农民来讲,在宅基地上建房也会拿到相关证件。那么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证?农民申请宅基地有何条件?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宅基地方面的知识,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证?

1、依法批准建造使用的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可以有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2、至于土地使用证,按《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情形申请土地登记,凭用地和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当然也可申请土地登记并申领土地证。

二、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行文至此,我们对农村宅基地建房有什么证也有了大抵了解。农民在依法拿到的宅基地上建房,也可以拿到房屋所有证和土地证。关于这两个证件的领取程序和所需资料是不同的,具体办理事项还要看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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