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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搬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搬迁宅基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征收时,不同地区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房屋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是人民的重要财产,一旦涉及到拆迁问题,必然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拆迁补偿是指在征地过程中,拆迁人对被拆除的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的补偿。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款),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土地征收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的宅基地如果面临着拆迁的话,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肯定是能够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款项的,具体能够获得多少应当是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进行确定的,但是不管怎么样肯定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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