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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什么

农村村民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什么

一、农村村民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的情形有什么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另外,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之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