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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条件

宅基地转让条件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允许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宅基地转让条件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宅基地转让条件

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并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手续,而且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可私下买卖,非法交易。

宅基地使用权转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法律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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