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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还田政策

农村宅基地还田政策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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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内容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关于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由上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