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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制裁手段

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制裁手段

法律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的,有人依赖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的薄弱法律意识,趁机进行一些违法行为,欺诈他人。也有人擅长玩文字游戏,钻法律的空子。法律365为您介绍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及法律的裁决。

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 的行为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有部分人是提供假材料骗取得来宅基地使用权证,对于这种行为,我们的监督部门有权采取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4、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条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当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有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嫌疑时,我们一定要勇于举报,按照相关法律,配合我们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积极提供有关资料证明。执法部门会根据实情采取措施。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侵犯,一定要勇于求助法律,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