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减挂钩政策 法录帮 土地征收 2.8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TAG标签:土地征收 土地 增减 征地拆迁 挂钩 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