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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但如果土地的使用人去世了,可否使用继承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呢?小编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相关法律资料。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继承?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 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四、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可知,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是要看情况的。一般来说,如是通过招标,拍卖等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理应有权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但如不是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途径获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国有土地则就不能继承土地的使用权。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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