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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

由于农村的限制性,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导致大量土地的闲置,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的办法,充分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利用,而且土地闲置过久还会应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闲置费,那么当我们选择把土地承包出去后在合同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分情况对待:

(一)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为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该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三)是你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地手续没有办完全,你怎么开始办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条件的,如果达不得一定的开发条件,国土管理部门按程序是不办理土地转让相关手续的。

(四)是缴土地闲置费的起止时间是从签订“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的

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五是土地的转让是在土地出让的前提下进行的。达到土地转让条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把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承让人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解决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超出合同规定吗这个问题,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让金,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用担心是否超过合同的规定,只要按照合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约定即可,而且出让土地合理运用土地是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