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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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

因为要进行新城市建设,所以很多农村房屋都面临拆迁的命运,不过既然涉及到拆迁就意味着要补偿,实践中,要是拆迁补偿不到位的话,就是不允许进行拆迁的。那在实际计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的时候,大家知道应该怎么操作吗?本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

一、怎么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数额

1、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 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2、价格补贴的计算有两种情况,评估单价不足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其计算公式为:

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高出部分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为: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2-评估单价)*补贴系数。

之后还要确定的是被拆迁房屋位于哪个区、什么地段,以及该区域拆迁房的最低补偿价格和补贴系数和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有了这些数据,就可以来计算货币补偿金额了。

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咋解决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拆迁中如何认定房屋的使用性质,是当前拆迁安置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房屋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关系人之间的利益达不到平衡就会导致整个拆迁项目发展的滞后,而主要的不平衡就来自于房屋拆迁赔偿,一方想要多赔偿,而另一方则想少赔,由此引发纠纷也属正常,但是若恶意阻止拆迁也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